貴州工程職業學院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辦法
時間:2020-07-27 09:17 來源:教務處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干意見》 (教職成[2015]6號)、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印發《職業院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的通知(教職成[2016]3號)等文件精神和相關規定,為切實落實校企合作、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各專業在學制規定的時限內必須安排學生到企業進行為期半年以上的頂崗實習。為了加強頂崗實習管理,確保頂崗實習取得良好效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頂崗實習是校企合作的具體體現,是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和提高學生綜合職業能力的重要教學環節,也是拓寬就業渠道的重要途徑。組織學生到企業頂崗實習的目的在于通過全真的工作環境,讓學生接受真正的職業訓練,一方面幫助其更好地實現理論聯系實際,進一步提高專業能力和就業競爭力,另一方面促使其自覺認識社會,熟悉自己將要從事的職業的工作氛圍,自覺形成良好的職業素養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同時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就業觀,為就業做好心理準備,為實現畢業與就業的零距離過渡奠定良好的基礎。
第三條 頂崗實習是人才培養方案中的一個環節,因此必須堅持以就業導向的基本原則認真貫徹實行。
第一章 頂崗實習總體要求
第四條 頂崗實習是學生的一門必修課程,不得免修,如成績不合格,必須重修。實習期間,學生在企業頂崗工作,既是企業的(準)員工,但同時又是學校注冊的學生,具有雙重身份,校企雙方均負有教育和管理的職責。
第五條 全日制普通高職各專業最后一學期的教學活動統一安排為頂崗實習,各專業可結合本專業教學進程的特點與需要,自行安排其他時間進行頂崗實習。各專業必須確保學生頂崗實習的時間達到半年,應屆畢業生于第五學期末考試結束即離校,第六學期開學不再返校,直接參與生產性頂崗實習。
第六條 各二級學院在選擇頂崗實習單位時原則上優先考慮學生簽訂的就業單位,對于在第五學期末仍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學生,按照相對集中和就近原則落實頂崗實習單位,實習崗位要求和學生所學專業對口。
學生亦可自主選擇頂崗實習單位及崗位,但必須到其所在學院辦理審批手續后方可到單位實習。即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家長簽字同意后,由二級學院審批,報教務處備案。
第七條 組織學生進行頂崗實習,既要有利于提高學生的綜合職業能力和就業能力,又要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并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因此,所有學生進行頂崗實習前,均須由實習單位(無論是學院統一安排的還是學生自主選擇的)和學院雙方簽訂《學生頂崗實習三方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學生頂崗實習安全、順利地進行。
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責分工
第八條 為切實加強對頂崗實習的管理,實行校、院兩級分級負責制。
第九條 學院設立由頂崗實習工作領導小組、二級學院頂崗實習工作管理小組、專業頂崗實習指導小組組成的三級管理機構,并針對集中型的頂崗實習,專門設立學生自我管理機構,即實習小組。各級機構的組成與職責分別如下:
1.學院頂崗實習工作領導小組
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學生處、就業辦負責人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各二級學院院長和書記。負責對全校頂崗實習工作的領導,以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習的組織管理、督促檢查等工作。
教務處作為教學管理部門,教務處實訓科負責對全校頂崗實習管理工作監控并檢查工作的開展情況;負責建立健全校頂崗實習管理制度;協調各相關部門工作;收集全校頂崗實習工作信息,進行統計分析并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統一頂崗實習相關資料和文件的格式。頂崗實習結束后撰寫學校頂崗實習工作總結。
教務處教行科負責安排畢業補考,畢業補考于畢業典禮前5天左右完成。
學生處作為學生管理部門,為學生購買平安責任保險,指導并督促各二級學院處理好頂崗實習期間學生的管理工作,處理好各種學生突發事件。
招就處作為學生就業管理部門,積極協助各二級學院落實學生頂崗實習單位,并和各二級學院密切配合安排好頂崗實習期間的就業工作。
學校統一舉辦畢業典禮(含優秀畢業生、優秀畢業設計、優秀頂崗實習報告等頒獎),畢業典禮初步定于每年5月末到6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二級學院頂崗實習工作管理小組
各二級學院是其下屬各專業頂崗實習環節教學和管理的主體單位,負責全面落實頂崗實習的相關事宜。為確保頂崗實習工作能保質保量順利實施,各二級學院成立頂崗實習工作管理小組,由各二級學院院長擔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黨支部書記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校外實習基地負責人、教研室主任、專業帶頭人、學生科長和本地有人力資源關系的同志等。主要職責為:
(1)負責落實本院學生頂崗實習單位,辦理學生自主選擇實習單位的審批手續;
(2)制訂本院頂崗實習管理實施細則;
(3)本院頂崗實習全過程的組織管理;
(4)保持與與頂崗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單位負責人保持聯系,溝通處理好學生與實習單位的關系,研究處理實習生的有關問題;
(5)檢查頂崗實習計劃的落實情況,解決實習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6)按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要求向教務處報送相關資料;
(7)管理好學生頂崗實習資料;
(8)設計各種針對學生和企業的專業辦學調查表,并對調查數據進行處理、分析和研究;參照《學生頂崗實習報告冊》,制定頂崗實習總結報告的補充要求以及評分標準;
(9)完成學院頂崗實習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任務。
3.專業頂崗實習指導小組
由專業帶頭人(或教研室主任)牽頭,成員包括實習單位指導教師、輔導員(班主任)。負責按照本院制定的頂崗實習管理細則,保質保量完成本專業頂崗實習的教學管理工作。
4.實習小組
在集中型的頂崗實習單位,成立實習小組,負責本小組成員在頂崗實習過程中學習與工作的自主管理。主要職責為:
(1)負責實習期間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
(2)組織和督促學生自我完成各項實習任務;
(3)發揚團隊精神,團結協作,及時向輔導員和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匯報學生思想和實習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
(4)處理好與實習單位的關系,維護學校聲譽和企業形象。
第三章 教學和紀律要求
第十條 對各二級學院提出的要求
各二級學院均應根據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在學生參加頂崗實習之前制訂各專業詳細的頂崗實習實施方案。在頂崗實習開始前,召開本院頂崗實習學生動員會,講明各種要求和注意事項。綜合考慮專業、地域和企業等因素。各二級學院要和實習單位聯系,為每位學生落實一個企業人員作為實習單位指導教師,負責學生頂崗實習期間對學生指導、管理和考核。結合《學生頂崗實習報告冊》為學生頂崗實習提出具體補充要求,并制定相應的成績評定標準。
第十一條 對實習單位指導教師的工作提出的要求
(1)傳授學生崗位工作所需要的技能,對學生進行工作態度、實習紀律與安全等方面的教育,避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2)指導實習學生按照工作規程和工作標準完成崗位工作任務;
(3)幫助解決學生在實習中遇到的問題,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況,與本單位和輔導員(班主任)定期溝通實習學生情況;
(4)對實習學生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及時向本單位和學校反映,并提出處理意見;
(5)對實習學生從職業道德、出勤、工作能力(技能)、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并給出實習鑒定意見。
第十二條 對輔導員(班主任)的工作提出的要求
頂崗實習前,須分班召開學生實習動員會,組織學習本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再次強調相關紀律和安全要求,積極完成各種準備工作。
頂崗實習期間,學生仍然是學校在冊學生,要求輔導員(班主任)切實加強對頂崗實習學生的管理,尤其是涉及到安全和紀律方面的教育和管理,主動實習指導教師密切配合,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對違反紀律的實習學生,除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外,還應收集相關違紀事實,及時上報,按有關違紀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同時,輔導員(班主任)須密切關注每個學生各門課程的合格情況,要對有成績不合格的學生提供及時指導和重點幫助。
每半個月至少要通過互聯網、電話或短信等方式與每一位學生聯系一次,了解學生實習過程中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協助學生處理好與企業和學校的關系,并如實填寫《頂崗實習指導工作記錄本》,學生頂崗實習結束后撰寫頂崗實習指導工作總結并上交學院備查。
第十三條 實習期間對實習學生提出的要求
學生頂崗實習期間,既是學校的學生又是企業的(準)員工,要特別注意遵紀守法和保護自身安全,具體要求如下:
1. 認真做好崗位的本職工作,培養獨立工作能力,刻苦鍛煉和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能,在頂崗實習的實踐中努力完成專業技能的學習任務。
2. 在實習期間,必須強化職業道德意識,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實習生和文明禮貌的員工。
3. 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不做損人利己、有損企業形象和學院聲譽的事情。
4. 經常保持與輔導員(班主任)的聯系,每半個月至少要與輔導員聯系一次,匯報實習情況;密切注意學校教學管理系統和本院頂崗實習網站上公布的與畢業生有關的各種信息;聯系方式和工作地點發生變動時要及時通知輔導員(班主任),并保證提供的聯系方式正確有效,如因提供的聯系方式出現問題,一切后果自負。
5. 要嚴格遵守企業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如果在實習期間,由于違反單位的管理規定或因品德表現等原因被實習單位退回學校,則視為實習成績不及格。
6. 實習學生應牢記“安全第一”,必須遵守安全管理規定,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安全事故發生。對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由學生自行負責;對工作不負責造成的損失,必須追究相關責任。
7. 認真做好實習工作記錄,每周對實習情況進行記錄和總結一次,填寫學生頂崗實習周記。
8. 在實習期間,實習學生(除非常特殊情況者)必須服從分配,按照要求頂崗實習,完成頂崗實習任務。頂崗實習期間,不得私自更換實習單位,否則實習成績以0分計。如果確因個人特殊情況或實習單位原因須變更實習單位的按以下程序辦理手續:學生本人申請→輔導員(班主任)核實并簽署意見→二級學院院長審批→報教務處備案。
9. 在頂崗實習過程中,發生重大問題,學生本人和同單位實習學生應及時向實習單位和輔導員(班主任)報告,實習指導教師和輔導員要及時向學院和實習單位雙方負責人報告。
第十四條 各二級學院須提交和保存的資料
各二級學院需學生外出定崗實習前向教務處提交以下資料:
1.學院頂崗實習工作管理小組和專業頂崗實習指導小組人員名單;
2.各專業頂崗實習實施方案;
3.各專業頂崗實習安排表;
4.發放給學生的全套資料。
在7月10日前,需向教務處提交以下資料以備查:
1.二級學院頂崗實習工作總結;
2.學生頂崗實習三方協議
3.分專業學生實習成績匯總表;
4.人才培養質量調查表、頂崗實習鑒定表
5.《學生頂崗實習報告冊》
各二級學院在頂崗實習結束后須備份所有提交給教務處的資料,妥善保存其他相關教學及管理資料,以及學生交回的《學生頂崗實習報告冊》、頂崗實習總結報告和各種調查表等資料,以備日后檢查、評估等需要。
第十五條 實習結束后學生須向二級學院提交的資料及要求
所有參加頂崗實習的學生,須領取學校統一印制的《學生頂崗實習報告冊》,妥善保管并認真完成該手冊中規定的項目,于畢業典禮前一周寄回給輔導員(如果時間有變動,由輔導員(班主任)通知,也可到學校教學管理系統或本院頂崗實習網站查詢),二級學院主要根據《學生頂崗實習報告冊》為學生評定實習成績。如果不按時寄回,后果自負。
關于《學生頂崗實習報告冊》各項內容作如下要求:
1.學生頂崗實習鑒定表
由實習單位根據學生實習表現,對學生進行考核評定,作為其實踐教學環節成績,鑒定表須加蓋公章,簽章的單位與教務處備案的實習單位須一致,無公章的不能評定成績,單位不一致的也不能評定成績。
2.畢業生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評價調查表
畢業生應根據自身情況認真填寫調查表,以便學院改進教育、教學、管理、服務等工作。
3.頂崗實習總結報告
學生根據頂崗實習情況結合專業知識,認真撰寫不少于3500字的總結報告,具體要求由各二級學院自行確定。報告格式要求全校統一。
4.頂崗實習周記
每周填寫一份,認真填寫本周頂崗實習期間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收獲與體會,如實反映與輔導員(班主任)的交流情況。
5.畢業生質量評價調查表
由用人單位填寫并加蓋公章后交回學院。
6.其他由各二級學院自行規定需要提交的資料
“畢業生質量評價調查表”不納入學生頂崗實習成績計算,但作為評定成績的先決條件(即如果這項沒完成者不給予評定頂崗實習成績)。
第十六條 頂崗實習成績考核。
學生頂崗實習成績由以下3部分組成:
項 目 |
比例 |
實習勞動紀律 |
20% |
工作能力、工作效果 |
50% |
頂崗實習報告 |
30% |
成績采用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級計分制。學生頂崗實習鑒定表中企業鑒定成績具有一票否決效力,即如果該成績為不合格,則學生頂崗實習成績直接以不及格處理,不再進行成績總評。學生頂崗實習鑒定表須加蓋公章(復印無效),簽章的單位與教務處備案的實習單位須一致,無公章或單位不一致的均視為頂崗實習成績不合格。
在《學生頂崗實習報告冊》中給有部分項目的參考評分標準,各二級學院可以在此基礎上提出補充意見,一并隨《學生頂崗實習報告冊》發給學生并在頂崗實習網站上公布。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各二級學院要根據學校頂崗實習管理辦法,制定詳細的實施細則,報教務處備案。由于頂崗實習是我校推行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過程中的新舉措,尚處于探索和不斷完善的階段,鼓勵各二級學院、各專業在原則范圍內結合自身特點積極探索頂崗實習的多種形式,對勇于打破常規、大膽進行實踐探索的做法,學校給予支持。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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