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貴州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評審工作方案
時間:2023-09-04 09:21 來源:教務處瀏覽:
一、評審范圍
(一)申報對象
從事基礎教育的各級各類學校(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基礎教育領域課程教學改革研究的高等學校)、學術團體、教育科研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教師及其他個人均可申報。
(二)成果范圍
反映我省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與實踐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課程、教學、評價、資源建設、育人方式改革等方面,可以是綜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側重。中小學教材建設成果不列入本屆獎勵范圍。往屆基礎教育國家級、省級教學成果獎的獲獎成果,在理論建樹和實踐研究中如無新的重大突破不作為本屆獎勵范圍。
(三)成果要求
教學成果必須符合國家教育方針、政策,體現立德樹人根本要求和時代精神,發展素質教育,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彰顯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育人導向,突出戰略性、實踐性和創新性。
成果必須于2021年12月以前完成,經過2年以上的教育教學實踐檢驗,使問題在實踐中得到有效破解,對于實現培養目標,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效果顯著,產生了廣泛而積極的影響,至今仍在教育教學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特等獎教學成果應在教育教學理論上有建樹,在教學改革實踐中取得重大突破,經過不少于4年的實踐檢驗,對提高教學水平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有突出貢獻,在省內處于領先水平,在全省產生重大影響。
一等獎教學成果應提出自己的理論或發展和完善已有理論,經過不少于2年的實踐檢驗,對教學改革實踐有重大示范作用,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產生重大效果,在市(州)區域內產生較大影響。
二等獎教學成果應在教學改革實踐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經過不少于2年的實踐檢驗,對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產生較好效果。
二、獎項設置及名額分配
(一)獎項設置
本次評審設特等獎、一等獎和二等獎,按照“質量第一、寧缺毋濫”原則,特等獎控制在申報數的3%,一等獎控制在申報數的10%,二等獎控制在申報數的15%。
(二)名額分配
1.本次教學成果獎實行限額申報,具體申報名額分配如下:貴陽市、遵義市、畢節市 、銅仁市、黔東南州、黔南州各20項,六盤水市、安順市、黔西南州各15項,相關高等學校每校各5項,廳屬事業單位各3項,省屬普通高中每校各1項,省教育學會3項。
2.各報送單位對教學成果獎的推薦,由一線教師和中小學校(幼兒園)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得少于推薦總數的70%,在保證成果質量的前提下,優先向農村學校傾斜。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方式
教學成果獎實行逐級申報,各市(州)教育局、各有關高校、廳屬事業單位、省屬普通高中、省教育學會負責按分配名額將本地區、本單位的教學成果遴選出來并統一報送,我廳不受理個人單獨申報。
(二)申報材料(紙質版)
1.《貴州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評審書》一式三份;
2.成果報告三份(需含各報送單位認定,由中國知網出具的重復率不高于30%的成果報告查重報告);
3.反映成果主要內容和實踐檢驗過程的印證材料匯編一份;
4.《2023年貴州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匯總表》一份。
(三)申報時間
材料提交時間為2023年10月18-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報送
1.各單位在報送申報材料前,應先行評選公示,在限額范圍內擇優推薦,以保證推薦成果的質量和水平。
2.成果申報者要嚴格按照申報材料表格要求填寫,確保報送材料完整、真實、規范, 申報相關材料電子版均可在貴州省教育廳網(http://jyt.guizhou.gov.cn/)通知公告欄下載。印證材料可以為原件或經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所有申報材料一經送達不予返回。
3.各報送單位須認真做好申報材料匯總工作,將擇優推薦的申報材料(含申報書、成果報告、附件,分類別以“單位+成果名稱+主持人姓名”)和匯總表的電子版統一裝入1個U盤內進行報送;紙質材料分類別打包報送科研處。紙質評審書請使用A3紙雙面印制,中線騎縫裝訂。《匯總表》、成果報告、附件等使用A4紙打印即可。申報者需將所有材料裝入1個紙質檔案袋中,并將評審書首頁打印1張粘貼于檔案袋封面。
4.本次成果獎的申報評審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成果評審
省教育廳將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本次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的評審工作,評審工作的實施由貴州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