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李琴等168名學生轉專業的公示
時間:2025-04-24 11:17 來源:教務處
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維護良好的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貴州工程職業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貴工教﹝2023﹞61號)第二十八條、《貴州工程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貴工教〔2023〕49 號)第六條、學生轉專業須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由學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向其所在二級學院書面申請,學校按相關規定進行復審及考核,合格者,可轉專業?,F擬對李琴等168名學生作轉專業學籍異動處理,具體名單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如實向教務處學籍科反應情況。
公示時間:2025年4月24日-4月30日
電 話:0856-8656126
貴州工程職業學院教務處
2025年4月24日
編輯:熊婕
一審:李磊
二審:曹韻絲
三審:王高峰